第4章

施山月

  明令宜“咳咳”了两声,“你先回来。”

  她脑子里的思绪终于清楚了些,如今她这具身子的主人,是上京城里一家酒楼老板的独生女。老板的二弟来京城投奔自家大哥,便将人留在酒楼中,做了大掌柜。而她的这位二伯没多少本事,又溺爱家中长子,也是她大堂兄。

  等到她大堂兄在外面欠下了一屁股赌债,终于纸保不住火后,伙同她二伯将酒楼抵押给了赌坊。

  赌坊的人找上门来后,她亲爹才知道真相,被气倒,在医馆都还没出来,就遇上闹事的赌坊的打手,激动之下,跟人争执几句,结果被打手一推,失足跌落台阶,人当场就没了。

  而原身也因为受惊,高烧不退,好几天都没醒来。

  等到再醒过来的时候,原主就已经变成了明令宜。

  小春倒是很听她的话,闻言,退步到她跟前,“小姐还有何吩咐?”

  明令宜脑袋还有些昏昏沉沉,但是她也知道眼前这个叫小春的,是从小跟着自己一块儿长大的胖丫鬟。虽然力气比旁人都要大一些,可是外面如果真来的是赌坊的人,一个小丫头怎么能跟那些地痞打手抗衡?

  “你别出去。”明令宜说,她现在住着的院子,是酒楼的后院。

  这房子是当年原主的亲爹买下前面的酒楼后,一并买下的后院。

  酒楼是开设在东市最热闹的地界,虽然算不上是首屈一指的酒楼,但每年的利润也颇丰。

  这好处也很明显,越是繁华的地方,来往的达官显贵就越多,治安也会越好。

  “你带些碎银子,去找官兵过来,从后门偷偷离开,不要去正门。”明令宜说。

  她赌那些前来闹事的人,也不敢一直聚众在门口。

  从前她在深宫里,虽然不怎么接触政务,但她太明白李昀此人。

  从军营里出来的上位者,对秩序有更加严苛的要求。

  京畿防御和秩序,一直都是重中之重。在京城里闹事的,被抓住都没什么好果子吃。

  小春一脸担忧,“那小姐怎么办?”

  “我没事,你跑快一点,说不定京兆府的人还能将外面的人抓回去,蹲几日。”

  明令宜记得大燕律法有一条,“聚众斗殴者,聚众闹事者,扰乱秩序,虽非重案,然败俗伤化,有损闾阎之风。着即拿捕,枷号七日,以儆效尤。”

  小春赶紧出门去。

  没一会儿,明令宜就听见前院那边传来的喧闹声渐渐消失,而小春也从外面跑了进来。

  “小姐!”小春声音中气十足,“小姐真厉害!京兆府的巡捕们直接将人全都带走了!还说要把他们这些人都关起来呢!”

  明令宜笑了笑,看来如今在京兆府位置上的人,算是个有些手段的。

  这条律令,算是属于“民不举官不究”。

  毕竟在东西两市做生意的,难免会有些摩擦。

  赌坊花楼里,都是有打手,只要不闹出什么特别出格的事,官府并不会太追究。

  但若是有人报案,性质就不一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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